钦州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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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

 平安广西网灵山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吴国清)为进一步扩大《信访工作条例》的影响力,不断增强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5月30日,钦州市信访局、灵山县信访局联合有关部门以及街道信访系统在灵山县城步行街中山公园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通过发放宣传册和信访标识纪念品等方式,帮助群众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强化法治信访思维,依法文明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及宣传品、解答群众疑惑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对群众就关心的信访程序、信访受理等问题,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积极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信访、合理信访、文明信访的意识。

  “大姐,现在还可以通过手机参与《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答题活动,咱们一起学习,合法保护自身权益。”工作人员不仅为前来咨询的市民答疑解惑,还向他们宣传学法懂法的重要性。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物品500余份,接受市民咨询50余人次,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法治信访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热情,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累计参与人数达1000余人次。

“以前对《信访工作条例》不是很了解,对这一政策也不太清楚,通过这次活动,学到了很多知识,也对相关信访政策有所了解。此次宣传活动很有意义,让我们懂得了以后自己如果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在网上或者是打电话咨询投诉。”市民宁先生说。

  据了解,钦州市信访局将常态化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继续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不断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