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2024〕28号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国防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钦州市城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灵山县城区、浦北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试鸣防空警报期间,除部分参加相关防空疏散隐蔽演练的人员外,广大市民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必疏散隐蔽。
试鸣防空警报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进行。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