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人民群众
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多年来,我市坚持以创建“平安贺州”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市委、市政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以下10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相关职能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敬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主动举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于举报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将严格保密和保护。
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核准后,视情实施奖励,金额标准在1000元至200000元之间。
1.凡提供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对案件破获起到一定作用的,视情给予2000元至10000元奖励。
2.举报人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成员,视情给予1000元至3000元奖励。
3.凡提供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帮助公安机关直接破案的,经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视情给予5000元至30000元奖励。
4.凡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直接破案,犯罪嫌疑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的,视情给予10000元至200000元奖励。
5.凡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破案,且线索对纪委、监察委深挖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有直接作用的,给予5000元至100000元奖励。
6.贺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其他举报线索,提请贺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核奖励。
市扫黑除恶办0774-5127222(工作时间)
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0774-5123222 (工作时间)
市公安局0774-5126877(24小时)
市扫黑除恶办(贺州市委市政府9楼)
来信地址: 市纪委监委(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
市公安局(贺州市贺州大道18号)
举报邮箱: 市扫黑除恶办hzsshceb@163.com
市公安局hzxzdhb@163.com
贺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