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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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介绍
局长
副局长
三级调研员
四级调研员
机构设置
信访局职能
  • (一)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建议。

    (二)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邕到非接待场所涉访的工作,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复杂疑难信访事项。

    (三)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及港澳台、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的来信,接待来访,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

    (四)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反映群众信访过程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六)督促检查领导同志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承办国家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向市委、市人民政府转送、交办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向县(区)、市直部门转送、交办、转移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

    (七)承担市人民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

    (八)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负责协调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