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信访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贺州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贺州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市信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通过办信、接访、接电、网上信访等方式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和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4.做好重要信访事项的信息报送工作;
5.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预防信访事项的发生;
6.按上级要求组织工作组驻京驻邕维护首都和首府社会稳定;
7.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贺州市信访局共有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中共贺州市委员会贺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贺州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贺州市信访局机关本级内设机构:设综合科、办信科、接访科、督查科、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5个职能科室,市信访联席办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信访局,本局是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经费供给方式为市财政全额拨款。贺州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暂无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贺州市信访局人员编制总数为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2人,其中行政在职9人,事业在职5人(含聘用人员控制数),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贺州市信访局。行政编制10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二)贺州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事业编制5人,事业在职5人(含聘用人员控制数)。
第二部分:贺州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98.83万元,同比增加5.69万元,增长1.4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98.83万元,同比增加5.69万元,增长1.45 %。其中:398.83万元,同比增加5.69万元,增长1.45 %;社保基数提高。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8.83万元,同比增加5.69万元,增长1.45 %,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按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列示)310.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90%,同比增加4.59万元,增长0.04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5%,同比增加0.53万元,增长1.17%。支出增加的主要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9.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8%,同比增长0.27万元,增长1.3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7%,同比增加0.31万元,增长1.3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增加。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08.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43%,同比增加35.69万元,增长13.07%。
项目支出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57%,同比减少30万元,下降25 %。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8.83万元,同比增加5.69万元,增长1.45 %,其中:308.83万元,同比增加35.69万元,增长13.07%;项目支出90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下降25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行政运行213.19万元,同比增加33.64万元,增长18.69 %。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增加。其中:用于贺州市信访局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174.87万元;用于市信访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38.32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8.88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86万元,同比增加30.14万元,下降49.41 %。减少的原因是租赁费减少。主要用于租用办公场所费用。
3.信访事务39.14万元,同比增加0.14万元,同比增长0.36%,主要用于驻京驻邕工作组信访保障工作经费。
4.专项业务2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两会”等敏感时期信访保障工作经费。
5.事业运行7.5万元,同比增加1.4万元,增加22.95%。增加的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开支。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6万元,同比增加0.41万元,同比增长1.38%。增加的原因是有关人员工资收入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职业年金缴费15.08万元,同比增加0.2万元,增长1.3%.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增加。主要用于有关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4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减少1.37%,减少的原因是不用缴纳生育险。主要用于有关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行政单位医疗12.25万元,同比增加0.16万元,增长1.32%。增加的原因是有关人员工资收入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等开支。
10.公务员医疗补助7.60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增长1.3%。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增加。主要用于有关人员医疗补助。
11.住房公积金22.62万元,同比增加0.31万元,增长1.38%。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增加。主要用于有关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8.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费、电费1.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1.35万元、劳务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9万元、物业管理付费1.5万元。
(三)项目支出
1.“两会”等敏感期赴京赴邕维稳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全区“两会” 等敏感期赴京赴邕维稳工作组开支住宿费、伙食及市内交通费补助等。
2.驻京驻邕接访劝返项目39万元。主要用于按要求每月派驻北京南宁维稳工作人员住宿费开支25万元;伙食费及市内交通费补助14万元。
3.市联席办办公经费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
4.租用办公场所费用项目20.86万元。主要用于租用市粮食小区1200平方米办公场所费用20.86万元,保证市信访局、市联席办正常办公。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2.25万元,同比减少0.75万元,下降25%,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控接待事项,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五)会议费2024年预算0.9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10%。主要用于会议费用。减少的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控接待事项,会议费减少。
(六)培训费2024年预算1.35万元,同比减少0.15万元,下降10%。主要用于业务培训费用。减少的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控接待事项,培训费减少。
四、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398.83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5.73万元,增长1.46%,增加主要原因是社保类基数提高。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信访局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270.51万元;用于市信访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38.32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说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对相关经费的安排情况,增减变动等进行适当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含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分散采购预算2.5万元(含货物类2.5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目前,我部门办公用房面积共0平方米;共有机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至200万元大型设备0 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24年,预算安排新建办公用房0平方米,新建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大型设备0台,购置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机动车0辆,购置预算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0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4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90万元。其中驻京驻邕接访劝返项目,项目资金39.14万元。一级指标:1.产出指标:①数量指标:数量指标做好我市进京赴邕到非接待场所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②质量指标:按要求做好我市进京赴邕非访人员信访保障工作。③时效指标:接有关部门通知我市有人进京赴邕非访后把人劝返接回。④成本指标:按上级要求每月分别安排3人进京赴邕开展信访保障工作,指标值为50万元。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为将我市进京赴邕到非接待场所上访人员劝返接回。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在驻京驻邕工作中没有出现服务对象不可控行为,信访保障工作能令上级及群众满意。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一)行政运行:指财政下拨的用于本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各项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等,以及财政下拨以保证单位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支出的收入。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财政下拨的用于应缴纳的机关事业人员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收入。
(三)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下拨的用于本单位应缴纳的机关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用的收入。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下拨的用于本单位行政机关人员应缴纳的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险、大病医疗补助险费用的收入。
(五)住房公积金:指财政下拨的用于本单位机关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收入。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工资福利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支付给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费,包括职工工资、社保费、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包括退休人员费用、独生子女补助等费用。
(五)项目支出:指用于信访保障工作的专项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贺州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二、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