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承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市政府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2.受理信访人直接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并按《信访条例》要求受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3.向市委、市政府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提出对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
4.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条件。
5.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各种求决类的信访问题。
6.向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的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检查处理结果。
7.检查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全市性的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信访局是行政单位,本局设秘书科、督查调研科、接访科、办信科共4个内设机构。有下属事业单位钦州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钦州市信访局和钦州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61.79万元,同比增加99.71万元,增长27.5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59.4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18.30万元,增长34.68%,主要原因是钦州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经费和机构改革从市市场监督局转隶一位人员到我局的工资福利支出等经费。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1.0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存春节慰问经费、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转信访局七一慰问经费、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等。同比减少2.63万元,下降72.25%,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拨付领导工作经费到我局。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1.3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15.96万元,下降92.09%,主要原因是往来户经费财政局收回。
(二)支出总计461.79万元,同比增加99.71万元,增长27.5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408.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信访事务。同比增加120.29万元,增长41.78%,主要原因是钦州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经费和机构改革从市市场监督局转隶一位人员到我局的工资福利支出等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9.6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同比增加3.03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市市场监督局转隶一位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8.44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同比增加0.13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市市场监督局转隶一位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2.78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支出。同比增加1.23万元,增长79.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扶贫工作队员驻村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类)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38万元,增长14.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市市场监督局转隶一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其他支出(类)1.67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的社保缴费支出、春节慰问经费支出和七一慰问经费支出等。同比减少3.34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其他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
钦州市信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5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9.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118.3万元,主要原因是:钦州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经费和机构改革从市市场监督局转隶一位人员到我局的工资福利支出等经费。
钦州市信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12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119.71万元,主要原因是:钦州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经费和机构改革从市市场监督局转隶一位人员到我局的工资福利支出等经费。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06万元,项目支出242.0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46.9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钦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机关服务3.20万元,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3.信访事务239.27万元,用于信访事务支出。
4.事业运行18.8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下属的事业单位钦州市信访接待中心工资福利支出。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02万元,用于局本级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5.37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事业单位医疗2.05万元,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公务员医疗补助1.02万元,为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 扶贫支出2.78万元,用于扶贫支出。
12.住房公积金11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5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24.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信访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信访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61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减少0.17万元,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0.17万元,下降100%。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接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18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接待。
(三)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2019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信访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0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8.26万元,增长50.86 %。主要原因是:伙食补助比2018年增加多半年和机构改革从市市场监督局转隶一位人员增加伙食补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信访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钦州市信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2019年我局项目未达到规定金额,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局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本单位项目未达到规定金额,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